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532号)精神,经各单位自主申报、教指委推荐和专家评审,现评选出拟推荐到省厅名单并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3天。凡对入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实名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5410765,邮箱:chemjwb@scu.edu.cn。
四川省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指委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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