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四川大学教务处对本科生校外实习的管理规定如下: 为了搞好本科生校外实习的管理工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检查评估,请各单位切实做好本学期校外实习的总结工作,并将“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报告”和学生实习报告2份交教务处实践科;完成学生成绩登录;认真做好实习经费核定,经教务处审核后到计财处报账。同时,参照“四川大学教学实习工作流程”作好下期校内外实习的组织安排工作。校外分散实习的学生要求将“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推荐信”及“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情况反馈表”交实习单位,实习结束后将“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情况反馈表”带回,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推荐信”及“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情况反馈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或到教务务办公室领取。 化学学院 200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