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的通知》(川大校[2002]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0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及条件 推荐人选范围及基本条件按川大校[2002]33号文件规定执行。推荐对象应是40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近两年年均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到校科研经费或论文发表数)在本单位青年教师中排名前30%,其学生评教分值在本单位平均分值以上。二、推荐名额 “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此次推荐限额数为 名,请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数进行推荐。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结合2009年年度考核,进行专题动员布置,组织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2、申请者填写《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表》,需有两名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推荐。 3、由所在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者的教学、科研业绩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4、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组织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及公示结果报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 5、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经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09年12月25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请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西区学生活动中心231室)。 申报材料含:《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表》(一份);单位公示结果(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请将公示结果的电子文档一并上交。 2、请各单位人事干事在人事处主页上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在“奖励及诚信”栏目下,点击“校青年骨干教师”项,填写本单位评选出的候选人姓名和ID号。 联系人:朱莉 王慧敏联系电话:85403799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09年12月10日附件: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