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情况,特制订化学学院推免研究生政策如下:
一、推荐原则及条件: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二、组织机构: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和监督等。
组长:郑成斌
副组长:谢均
成员:冯小明、王玉忠、游劲松、王智猛、刘波、李坤、杨成、陈华、周向葛、蒲雪梅、徐定国、汪秀丽、丁颂东、李桂英、张骥、李瑛
秘书:姜林、李珍焱
三、实施程序
1、向学生公布“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和“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及相关工作程序,组织学生填写提交“化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以及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保留原件备查),并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课程成绩对申请参加推免的同学进行初排名,提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3、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面试专家对学生进行面试,按照面试评分细则,确定学生的面试成绩。
4、根据综合测评及面试成绩,按照学院规定的评分要求计算推荐免试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排序,在学院公示。对公示引发的异议,学院将查明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将《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未经公示者不具备推免生资格。
5、创新创业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此类学生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确定人选,参加学校专家组评审会,决定学生推免资格。参军入伍学生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可参照支教保研序列执行。
6、9月28日: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收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 评分要求
1、按照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专业能力倾向成绩×25%+科研创新潜质×10% +社会实践活动成绩×5%),得出学生综合成绩分数及排名。
学业成绩只计算必修课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学校文件规定。
2、面试:
由学院的研究生推荐免试专家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家面试突出对学生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五、 有关管理事宜
1、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2.其余规定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本规定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